“所以,我们是现在进行合约讨论,还是说……再等等?”
阿赫迈特的谈话节奏始终难以捉摸,无论罗南说了什么,他总是能够不露声色地重新回到自己的轨道上来,而且让旁人根本察觉不出阿赫迈特的情绪与态度,全程保持和煦温柔的姿态,让人无从下手。
但爱丽丝仅仅只是第二次和阿赫迈特打交道,却似乎摸出了些许门道,对着阿赫迈特露出了一个笑容,“我现在能够感受到贵公司的积极主动了,我想,这应该是好事,那么,我可以对合约有所期待了?”
本来,阿赫迈特说出那句话的时候,克里夫还能够感受到空气的微微紧绷,担心他们激怒了阿赫迈特;现在,爱丽丝的话语说出来之后,微妙的气氛就重新变得轻盈起来,眉宇之间的笑意也流淌出来。
这厢,阿赫迈特依旧是笑容满面,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波动,看不出动静,但他顺着爱丽丝的话语说了下去,“合同的主要部分就是,三年两张专辑,全部由我们负责发行,我们希望看到乐队的更多作品。”
合同,需要律师进行漫长而详细的阅读,细节讨论绝对不是乐队或者爱丽丝能够完成的,当然也不是阿赫迈特能够胜任的,专业问题还是需要专业人士完成,现在他们需要谈判的是摆在纸面上的关键部分。
比如说,阿赫迈特所说的条款也是整个合同的核心,三年两张专辑,就是字面上的意义:一定年限之中的一定工作数量。
昨天,阿赫迈特和爱丽丝通话的时候,提出了签约五张专辑的长约提案,但爱丽丝拒绝了这样近乎卖身契的不公平提案。
原因很简单,对于唱片公司来说,如果乐队没有取得成功,那么他们就让合约放在抽屉里堆积灰尘好了;但对于乐队来说,一旦失败了,他们就将被捆绑在大西洋唱片,除非是履行完成五张专辑的合约,否则是不能签约其他唱片公司的——
如果另外一家唱片公司愿意支付违约金的话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这里还涉及一个小小的分支细节,为什么在大西洋唱片失败了,还会有其他唱片公司愿意签约新人乐队呢?
其实,布鲁诺-马尔斯就是最好的例子。曾经,在摩城唱片的时候,布鲁诺被定位为隐藏在幕后的制作人,而且音乐风格也并不契合,所以他被埋没;来到大西洋唱片之后,布鲁诺终于遇到了正确的制作人,于是展开了手脚。
其他新人乐队也是如此。
“三年两张专辑”,这是数量,但条款里还有关于质量的规定,细节可以具体到曲风、造型、风格等等。
比如说,如果大西洋唱片和当初斯库特-布劳恩一样,将一日国王定位为偶像乐队,那么罗南等人是没有反抗机会的,他们可能就必须如同洋娃娃一般被摆布两张专辑,才能够逃脱地狱——想象一下,不是两张专辑,而是五张专辑的话。
那么更换唱片公司,也就可能开辟出另外一番天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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