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夜色朦胧
夜色朦胧,华灯初上。
吴明珠身心彻底放松下来。
任务完成的很出色也很惬意。
重庆方面对此番上海"文刺"行动表示嘉许。
吴明珠因此晋升为少校军衔。
今天吴明珠穿着一件紧身立领紫色旗袍,
更将她雪白的脖子衬得雪白如玉,
紫色旗袍包裹着修长圆润的玉腿和凸凹有致的身材,
修长匀称的双腿没有穿丝袜,更加显得丰腴性感
说起丝袜,让吴大雄不禁想起后世在刊物上看到的一则民国趣闻。
当时大凡新款式的衣服必从上海风靡至南京、北平、天津等城市。
然后处在内陆的军阀太太也许半年后才能穿着它走上街头,
而那时上海的潮流又有了改变。
张爱玲的《更衣记》中就曾写道:
"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,没有年纪的,随时可以变卖,
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,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。"
三十年代的摩登女性不管穿旗袍还是西式裙子,
一定要穿上玻璃丝袜和高跟鞋。当时,一双丝袜就要20块银圆,
国民党南京市市长刘纪文的夫人所穿的丝袜价值高达25块银圆,
轰动一时。到了夏天,她们索性将丝袜褪去,露出双腿、玉足。
这一风潮虽源于上海,
不过当时的国民党上海市公安局曾通令严禁,
认为不穿袜子,属惊奇炫异,有伤民风。
但是,**机构毕竟挡不住时代的潮流。此后,
夏天不穿丝袜的女子越来越多。
一九三三年,天津地区将不穿丝袜者推为"最摩登"的人。
夏日天气炎热,女子露出双腿玉足走在街上,
纵使从警察面前走过,他们也是视而不见。
吴明珠白嫩的大腿光裸着,一双粉红色的软皮鞋,小巧玲珑。
长长的头发挽了一个简单的发髻,
秀眉轻扫,粉脸淡施薄粉,
给人一种端庄、高贵、典雅、雍容、清高、自尊、娴静、温柔的感觉。在吴大雄热情的注视下,
吴明珠娇嗔着。一颗芳心逐渐地乱起来,
心跳的声音似乎连屋檐下的飞鸟都能听见,
而且被吴大雄的目光所掠之处,
那里的肌肤好象也吸收到那目光释放的能量,
变得燥热无比,浑身更加柔软,
恨不能立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,
吴明珠今天是特别特别特别的高兴。
能不高兴吗?躺在爱你的人怀里。
爱与被爱都是一个女人最幸福的时刻。
不是么?
缠绵如斯,恩爱如斯。夫复何求?
"老吴,你太厉害了,Iloveyou!你都好象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呢!"
云收雨散。
吴明珠俯在吴大雄的背上说。
"哪能呢!呵呵,就是比聪明人再聪明那么一丢丢、一丢丢。"
吴大雄多少有点心虚的说道。
"过两日,我就回去了。你得想我,老吴听着没。"
"当然,必须的,一天早晚两个喷嚏不能断啊!哈哈哈……"
"你,怎么保证?说。"
"浪奔,浪流,万里滔滔江水永不休,让大上海作证,
黄浦江作证,黄浦江不断流,我对我家明珠的思念就永恒。"
吴大雄温柔地抚摸着吴明珠背脊上光滑细嫩的肌肤,一脸深情的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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